图书馆
 
数据库使用规定

数据库使用规定

图书馆购进的网上文献数据库是学校合法资源,为规范读者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校师生员工使用网上文献数据库应遵循合理使用原则,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知识产权纠纷,维护我校的声誉和图书馆服务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二条  本校购置的数据库仅限我校师生员工个人学习、教学及研究使用,禁止将个人借阅证件的账号和密码告诉校外人员。

第三条  严禁使用任何软件工具进行批量下载;严禁在短时间内,超过正常的阅读速度连续下载数据库中的多篇全文文献;严禁整卷、整期地下载数据库中期刊全文。

第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设代理服务器将本校购买的数据库或其他电子资源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

第五条  禁止将我校购买或免费试用的网上数据库用于任何营利性活动。

第六条  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数据库供应商质询或中断我校数据库使用权的事件,由图书馆根据数据库供应商提供的IP地址核实违规人员,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协助,做如下处理:

(一)  违规者接到通知后立即到图书馆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检讨;

(二)  在图书馆和违规者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监督下,违规者删除恶意下载的数据;

(三)  在图书馆主页上予以通报批评,并停止该读者借书证不少于三个月的使用权限;

(四)  情节严重者,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五)对于引起知识产权诉讼的违规者、IP登记人和所属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