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武昌校区图书馆(以下简称武昌馆)设置的部室和岗位数,建立武昌馆工作人员每两年轮换一次的长效机制,特制订该实施办法。
一、在武昌馆连续工作满2年的人员调往流芳校区图书馆(以下简称流芳馆),并在相应部(室)安排工作。
二、根据武昌馆岗位职责及岗位数量,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人员方可申请到武昌馆工作。
(一)流芳馆工作人员申请到武昌馆工作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且按申请者距其退休的时间从短到长进行排序,依次产生。当申请人数小于现有的岗位数时,馆党政联席会研究从同时满足以下第1条和第2条的人员中选派。
1、在流芳馆连续工作满2年的人员;
2、为编制内工勤岗或编制内中级及以下职称专技岗的人员;
3、自愿提出申请。
(二)武昌馆部门主任人选由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三、申请到武昌馆工作的人员,需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提交至馆办公室备案。
四、图书馆印发武昌馆工作人员调整通知后,相关人员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工作,并到新岗位上班,对不接受工作调动安排者,图书馆将依据学校相关精神,将其交学校人事处处理。
五、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图书馆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