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厅的使用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办公室有权进行统筹和调整。
1.馆内各业务部室、党群组织使用报告厅,由活动负责人提前2天向馆办公室报备,填写《报告厅使用申请表》。(见附件),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使用。
2.校内其他单位或团体使用报告厅,需提前2天填写《报告厅使用申请表》,由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馆长签批后方可使用。
3.除合作单位外,校外其他单位或团体使用报告厅,需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经馆长签批后方可使用。
4.联系电话:027-87992031(馆办公室)
注意事项
1.除办公室和馆内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余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进入报告厅设备操作间。
2.如需用到多媒体设备,请按照《图书馆二楼报告厅使用说明》操作,若有问题,请联系办公室或馆内相关工作人员;
3.请保持室内整洁,不要在室内随地吐痰和乱扔果壳、纸屑、口香糖等,在使用完报告厅后,请将活动残留物品收拾干净;
4.请爱护公物,报告厅墙面严禁乱涂乱画,严禁悬挂任何海报、横幅、气球等物品,如使用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的,使用方需照价赔偿,具体价格以固定资产明细账为准。
5.请保持衣冠整洁,穿拖鞋、背心者严禁入内;严禁烟火,室内禁止吸烟;
6.如若违反以上规定,半年内将暂停该单位报告厅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