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图书馆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23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图书馆财务管理,规范图书馆的财务行为,健全内部财务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根据《武汉工程大学经费支出审批权限暂行管理办法》、《武汉工程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经费,是指学校下拨给图书馆的部门预算经费、从职能部门申请的专项经费、对外服务补助经费、立项收费返还经费、年度绩效切块划拨经费等。具体情况如下:

1.图书馆部门预算经费,包括纸本图书、报刊、电子数据库等文献资源购置费、图书馆各类运行经费,如办公费、差旅费、图书加工费等。由图书馆于上一年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编制,报学校审核,根据学校批复的额度于当年执行。

2.其他预算经费,指从其他部门申请的经费,如从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申请的设备、家具购置费;从基建与维修处申请的维修费等。

3.对外服务补助经费,指图书馆对校外读者提供服务、按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的服务费用。

4.立项收费返还经费,指经学校批准立项,由图书馆向校内外读者提供查收查引、文献传递、科技查新等服务收取的费用,按规定上缴后由学校按比例返还的经费。

5.年度绩效切块划拨经费,指年度学校切块划拨给图书馆,用于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经费,含教育教学奖励绩效。

第三条 根据经费来源、职责分工、归口管理等情况,各类经费的使用遵循以下程序:

1.图书馆部门预算经费使用程序

1.1文献资源购置经费使用程序

根据学校专业、学科、科研及校园文化建设对各类文献资源的需求,在充分做好对各类文献使用分析的基础上,由相关部室编制下一预算年度各类文献资源经费概算或采购明细清单,报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领导小组论证,经馆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形成决议,根据经费性质或限额标准由学校招标采购处、图书馆组织招标,确定供应商及中标金额。图书馆根据招标结果组织合同会签,监督到货情况并验收、报账。

1.2 图书馆运行经费使用程序

由办公室根据图书馆办公、宣传、差旅、文印、书刊装订加工、系统维护等实际需求编制下一预算年度运行经费概算。经馆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形成决议后报学校审核;预算经学校批复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使用并办理报账手续。

2.其他预算经费使用程序

由馆办公室、安保部分别编制下一预算年度新增资产、维修项目清单,报相应职能部门审批。项目批复后,属“三重一大”范围的大额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需馆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项目完成由上述部门参与验收或审核,属于新增资产的还须有验收人验收签章。

3.对外服务补助经费使用程序

上述经费足额上交学校后,图书馆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申请,纳入年度预算后使用,具体使用程序参照图书馆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程序执行。

4.立项收费返还经费使用程序

上述经费返还后,纳入可分配经费范围,根据图书馆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核发。

5.年度切块划拨经费使用程序

根据图书馆教职代会通过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据实核发。

第四条 各类经费使用要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以下使用原则。

1.分级负责原则

1.1文献资源购置由学校或图书馆组织招标采购,采编部在各类资源到货验收后及时向供应商索要正规发票,准备合同、验收单、图书清单,经采购经手人及验收人签字、部室主任初审、分管领导审核、馆长审批后由采编部统一办理报账手续。文献资源购置经费报销的所有票据都应保存一份复印件,并妥善保存。

1.2各类运行经费须在使用前审批,5000元以下的由经费使用部门申请、分管领导初审、馆长审批后执行;5000元以上经费的使用由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报账时每一笔费用除正规票据外,还需附明细清单,包括品名、单价、数量等,由经手人、验收人和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馆长“一支笔”审批后馆办公室统一办理报账手续。运行经费报销的所有票据都应保存一份复印件,并妥善保存。

1.3其他预算经费分资金来源由馆办公室、安保部、阅读推广部根据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组织验收或初审、分管领导审核、馆长审批后交预算单位办理报账手续;

1.4年终切块经费由馆办公室根据教职代会通过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核算,经馆长审批后由馆办公室交计划财务处办理手续。

2.严格预算控制原则

相关部室要在下达的经费预算额度内,按规定用途控制好预算经费的使用;所有经费支出必须有预算安排或有确定的资金来源,不得超预算和无预算支出。

第五条 经办人所取得的原始票据必须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不合理、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由经办人负责调换。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图书馆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