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就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事宜通知本单位教职工。
二、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下,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统一认识,为开好教代会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做好几项具体工作:
1、成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筹备小组由单位党、政、工、负责人组成,一般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二至三人,组员若干人(可视单位大小而定)。组长由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中应有一名分工会主席。筹备组根据需要,可下设三至四个组:宣传组(负责宣传学习)、组织组(负责起草工作报告、大会决议、制定有关组织工作的文件、材料、代表的选举、大会的召开等)、提案组(负责提案的搜集、整理等)、会务组(大会的服务和会场的布置等)。
2、拟定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起草代表条件、选举办法等方案。组织选举代表、审查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教职工在50人以上的,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50人的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需选举代表。
3、征集提案、整理提案,确定大会的中心议题。
4、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候选人名单。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一般由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教师及有关人员组成,教师应占多数。
5、提出大会议程、日程草案。
6、开好大会。大会正式开幕前,要开好预备会。预备会由筹备领导小组主持,教代会代表参加。主要听取本次教代会筹备情况的报告,通过教代会大会议程,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开好正式会议,教代会(教职工大会)须在与会代表(教职工人数)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二时,方可宣布召开。大会由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会议议程:
① 院(部、处)行政负责人工作报告;
② 分工会负责人作教代会工作报告;
③ 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④ 对大会的报告、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讨论、审议、表决;
⑤ 根据需要,安排大会发言。
7、完成其它会务准备工作。
四、做好闭会后的工作(参照《湖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
五、学习资料:
1、《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2、《湖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
校工会
201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