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
 
借阅须知

一、入馆须知:

1. 校内读者凭本人的校园卡入馆;校外读者凭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与图书馆联系入馆。

2. 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对使用伪造、假冒、涂改证件者,一经发现按规定予以处罚。

3. 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成震动或静音状态。

4.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及使用取暖器等,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还将视其情况处以罚款。

5. 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6. 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违者将视污损及破坏程度予以罚款处理。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

7. 维护馆内秩序,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禁止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8. 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装整洁,禁止穿背心、吊带、裤叉、拖鞋等入馆。

9. 禁止在馆内各借阅口室进餐、吃零食等。

10. 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11.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保卫处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读者借书规则:

(一)读者一律凭校园卡进入各借阅室。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代借或转借。凡代借或转借以及丢失校园卡未办理挂失手续所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持卡人负责赔偿。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或其他原因离校,必须还清所借书刊和欠款,并注销校园卡借书权限。

(二)借书册数:

(1)教职工:20册;

(2)研究生:15册;

(3)普通本、专科学生:15册;

(4)自考学生:3册。

(三)借书范围

流芳、武昌校区图书馆各图书借阅室及书库等馆藏图书。

(四)借书期限

教职工的外借图书借期为90天,研究生为60天,学生为30天;文学作品集、小说、报告文学类图书不能续借;其它类图书可续借一次,续借时间为15天。

(五)借书方法

1. 个人借书:读者可凭本人校园卡在入口处取代书板入库选书,出库时放回代书板,并将所选定借阅的图书连同本人校园卡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所借图书在归还期的前5天内可凭校园卡、凭书、电话或网络进行续借,超期图书不能续借。

2. 集体借书:专业期刊(现刊)及工具书类等非外借图书在特殊情况需借阅时须经馆长审批后方可借用。

3. 预约借书

教学及科研急需用书在库藏已全部借完时,读者科凭本人校园卡在借还书处办理预约手续。


三、代书板使用规则:

读者在借书和阅览时必须使用代书板,该板的主要功能是确定图书在书架上的具体位置。读者在使用时请注意以下操作:

1. 读者进入借阅室、阅览室时,在入口处凭校园卡拿取代书板;

2. 读者到书架取书时,应将代书板插到所取书的位置上,用代书板代替图书的位置;

3. 如要借所需图书,请将图书和校园卡一起交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

4. 如所取图书不符合自己需要,请将图书归还原处,同时取出代书板;

5. 离库时,请将代书板还回原处。


四、图书续借方法:

网上图书馆查询、续借图书的方法

1. 注册方法:如果您是首次进入[网上图书馆],必须办理注册手续。即:进入http://library.wit.edu.cn/(武汉工程大学图书馆主页),在[我的图书馆]处输入[校园卡号]如:9002203,[教师密码]为0000,[学生密码]为0,点击注册。按[用户注册]要求填写即可。

2. 登录方法:注册成功后,在[我的图书馆]处输入[校园卡号]如:9002203,[密码]0000,点击登录。

如果您还有其它的需求请与我们联系,将们热忱的为您提供让您更加的满意的服务。

联系电话:87992100(内线:2100)


五、读者阅览规则:

1. 凡本校教职员工、在册学生均可凭本人校园卡在本室入口处扫描条形码,再拿取“代书板”入室阅览;

2. 离室时须将“代书板”还回到盒子里;

3. 各阅览室图书,只能在室内阅览,任何人不得随意借出;

4. 读者入室时,可带入笔记本及非图书馆借出的图书;书包、雨伞及其它物品应放在“存包处”,不得带入室内;

5. 本室实行全开架藏、阅的服务模式,读者在书架上取阅书、刊、报,必须将“代书板”放在所取图书的位置上,一板一书,阅后将图书放回原处,取出“代书板”,切勿任意乱放;

6. 爱护书刊,不得涂划、污损、剪裁,禁止将书刊私自拿出室外。若需拿出室外复印,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押有效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按《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7. 外单位个人临时来馆查阅资料,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办理临时查阅手续;

8. 读者入室应衣着整洁,穿吊带、背心、短裤、拖鞋者不得入室;手机设置成震动或静音模式,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9. 对不遵守本规则且不听劝告者,可视情况暂停其借阅权,或给予通报批评。


六、读者入库管理规定:

1. 流芳校区借阅室实行全开架阅览的藏、借、阅一

体化服务模式,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库自行选借图书。

2. 读者进入书库时,要在入口处拿取“代书板”后进入书库选取图书,离库时要将“代书板”还回到盒子里;选定的图书必须在借书处办理借出手续后方能带出室外。

3. 读者入库时要将自带的书籍、书包、雨伞和其它物品放在“存包处”,不能带入书库内,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 读者入库选取图书时,要注意保持图书排架顺序,取阅图书时要将“代书板”放在所取图书的位置上,阅后放回原处,再取出“代书板”。

5. 要文明礼貌,注意衣冠整洁,无证、穿拖鞋、背心(吊带)、裤叉者谢绝入库。

6. 请勿涂改、批划、撕毁和污损书刊,违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7. 保持库内安静、整洁。严禁在书库内吸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喧哗和吃东西,违者按《违章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8. 经出口通道,如遇安保系统报警,读者均需配合工作人员接受检查,不得有不文明礼貌的行为。


七、读者违章行为的处理规定:

1. 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若有转借、代借,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2. 凡是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将图书携带出库的、裁割、撕页的、蓄意损坏监视器件和图书条码的,一律视为偷窃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有二次以上窃书行为者,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另交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3. 利用私人图书偷换本馆藏书者,按偷书行为处理。

凡有上述各种行为者,无论在那个口室发生,在问题未处理完以前,工作人员均有权扣押其校园卡,情节严重者,取消借阅权并通报相关学院且在图书馆布告栏公布。


八、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1. 读者如丢失所借图书,应购买同书名、同作者、同出版社、同版本的图书进行赔偿,并交图书加工费5元/册。

2. 如果买不到相同的书归还,应按以下办法进行赔偿:

(1)按原价的3倍赔偿;

(2)赔偿3倍的图书不足15元的按15元赔偿;

(3)丢失成套图书中的部分者,有单价的按单价赔偿,无单价的按套价赔偿;

(4)损书、圈点、批注、污染、损毁图书者,视情节轻重,按书价的1/3至3倍进行赔偿。

(5)丢失报刊:

A. 能够零购的单份、单本现期报刊按单份、单本原价的二倍赔偿;不能零购的期刊按全年价格赔偿、报纸按全月价格赔偿;

B. 合订本报刊,若损坏其中的一本,能够配补的,按全套价格的二倍以上赔偿,另加装订费、加工用品费。其中中文按二至四倍、外文按三至五倍赔偿。对不能配补的而需要到其他单位复制的,另加复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