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
 
禁烟规定

1各部室设置明显的统一制式的禁止吸烟标志不在禁烟部室设置吸烟器具或张贴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2、下列部位(含书库)严禁吸烟

1)采编部

2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总控室

3)借阅部(各对外开放口室及书库)。

4)自习室。

3凡在本馆禁烟场所吸烟的读者,除责令改正外,态度恶劣的,停止借阅;部室工作人员吸烟的,对照《考核体系第二条规定扣除该部室安全责任分1/人次

4禁烟工作由馆考核小组成员负责检查,各部室负责对各书库的巡视,加强对吸烟管理

5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内,被动吸烟者有权要求该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吸烟场所的单位履行禁止吸烟的职责。

6提倡本单工作人员不吸烟争创无吸烟部室

7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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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